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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猥亵女童 案发后称因为“喜欢她”

2013-05-17 10:34

  大江网讯 彭鹤龄、胡娜、记者朱超报道:南昌市青山湖区一幼儿园教师张某某利用照顾小孩睡午觉的机会,两次对被害女童小文(化名)进行猥亵,对小文的身心均造成伤害。5月16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由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张某某系大学文化,2010年与其妻和另外两人共同创办了某某幼儿园,并担任幼儿园老师。2013年1月24日和1月28日午时,张某某利用照顾被害女童小文睡觉的机会,以用手抠摸小文阴部的方式对其进行猥亵。

  1月28日晚上,小文母亲帮其洗澡时发现小文下身肿痛,从小文口中得知事情经过后报警将张某某抓获归案。据张某某交代,其猥亵小文是为寻求心理刺激,能够由此得到满足,且其并未对其他孩子做出过猥亵行为。至于为何会对小文做出猥亵行为,张某某表示是因为“很喜欢这个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