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媒体日前刊登报道质疑新余大量卖地,楼市库存多的问题, 31日,新余市房管、国土部门对上述报道提及的“热销场面人为制造”、“库存量两年难消化”、“空置率近五成”、“卖地后遗症初现”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回应称原报道存有曲解与误读,与事实出入较大。
一、报道提及的“楼盘热销场面人为制造”并不存在,新余市当天无楼盘开业。
某媒体报道称,新余市楼市看似热闹的销售现场背后,很多人为制造的假象,并提及7月24日城北毓秀大道某楼盘开盘时,就曾组织一批老年人到该楼盘售楼中心“签约”。
新余市房管局开发科经调查确认,近三个月以来,城北毓秀大道上只有春江花月三期5月10日进行了预售,一水天城二期7月18日进行了预售并于7月20日加推,并没有文中说到的7月24日某楼盘盛大开业的情况。
二、报道混淆了“库存面积”与“可售住宅面积”等概念,错误得出“库存量两年难消化”的结论。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新余市房地产库存面积为249.25万平方米,其中库存的住宅面积为174.54万平方米,与某媒体报道的“348.09万平方米”出入较大。同时,该文中所谓的“348.09万平方米”,并非新余市的库存面积,而是新余市的可售住宅面积。可售住宅面积并不等同于房地产库存面积。
具体而言,可售住宅面积是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预售和销售的商品房面积,是经过批准预售的面积,包括已经预售和正在预售的商品房面积。因此,某媒体报道提及的348.09万平方米的数据是从2011年9月份开始计算的可售住宅面积,包括已经预售、正在预售和未预售的商品房面积。
另外,某媒体报道称“此前三年,新余住宅年均销售面积仅约166万平方米,以此计算,现在库存量在不增加的前提下,两年都卖不完。”实际上,仅2013年上半年,新余市的住宅销售面积为112.55万平米,目前库存量为174.54万平米。从房地产业发展规律来说,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从开工到竣工至少需要一年半时间,所以保有一定量的房产库存是正常的。
三、原报道误引用历史数据,且不当解读“空置率”等概念。
某媒体报道称,对于新余住宅的空置率,新余市房管局开发科曾在今年上半年做过一个统计,对新余城区39个新建住宅小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总体入住率为51.28%,空置率接近五成。
经新余市房管局开发科调查,媒体提到的总体入住率为51.28%,此数据是2011年新余市房管局开发科对全市新建住宅小区入住率进行调查统计的历史数据,并非2013年上半年调查数据。该样本抽调了39个小区,总计住房套数为24649套,入住12642套,入住率为51.28%,但48.72%的未入住率并不代表近五成房子的空置。
按照相关规定,空置房是指房屋竣工一年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屋,而入住率是指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实际使用户数占交付使用总户数的比例。因此,未入住率与空置率不相干。
四、土地出让规范合理,没有所谓卖地“后遗症”。
某媒体报道称,新余由于产业业态相对单一,财政收入在全省排名长期倒数,不得不通过大量卖地来补充财政收入,加之地价便宜,造成了新余市商品房价格低下,即其所谓的“后遗症”。
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调查了解,2008年至2012年,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开发用地出让面积分别为866亩、612亩、639亩、1531亩和658亩;2008年至2012年,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开发用地出让平均价格分别为69万元/亩、59万元/亩、103万元/亩、97万元/亩、80万元/亩。
同时,上述价格只是土地出让价格的平均价,土地出让面积及价格均根据市场供需调整的,并非人为可以控制。新余市土地拍卖一直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按流程拍卖。2012年1月1日起,新余市国土资源出让全面实行网上竞拍,所有土地都需要通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复与公示。以2013年2月出让团结西路的一宗土地为例,因无人报名而流拍;而在2013年6月11日,市体育馆附近,中山路以东一宗住宅用地却竞拍出576万元/亩的高价。
新余市房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新余市城区房地产投资持续稳定,商品房销售面积131.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5.88%;销售套数10206套,同比增长107.82%;商品住宅销售均价379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59%;存量房买卖成交面积21.06万平方米,同比增比140.41%。周边县市如峡江、新干、樟树、丰城、上高、安福等地有不少人已在新余市置业,新余市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健康平稳发展的状态。
新余市房管、国土部门表示,感谢来自社会各界对本部门工作的关心,欢迎多提意见与建议并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