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业网3月15日南昌讯 3月1日,《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未满18岁骑电动车罚款30元,引起众人关注。不少市民认为,新规可以降低电动车事故的发生率,但无法消除电动车发生事故后带来的影响。记者调查后了解到,南昌电动车保有量已超50万辆,电动车事故屡有发生,但南昌尚无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相关业务。
购买电动车难觅保险业务
近日,家住南昌市东湖区贤士二路附近的市民陈女士来到号称南昌“电动车一条街”的洪城路购买电动车。但她却意外地发现,在连续询问几家电动车经销店时,竟没有一家可为电动车购买保险。
随后,她又咨询了南昌几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均未推出电动车保险业务。“电动车虽然不像机动车,但每天发生的电动车事故也不少,有一份保险就有一份保障,为什么电动车保险这么难推广呢?”陈女士说。
南昌市电动车总量逾50万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西路的电动车一条街,对前来选购电动车的消费者进行了采访,发现几乎没有消费者清楚电动车是否有专门的保险,是否需要投保。
采访时,一杨姓电动车经销商告诉记者,与汽车相比,电动车较为安全,出事故的概率较小,所以一般市民前来购买电动车都不会想到购买保险。
电动车是不是真的比较安全呢?记者了解到,南昌市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50万辆,每天因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也不少。从东湖区交警大队公布的数据来看,去年6月份电动车造成的伤亡交通事故就有19例。
无保险公司推相关业务
昨日,记者咨询了南昌的多家保险公司,各公司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未推出电动车保险业务,也没有计划推出这项业务。中国平安保险江西分公司的一位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没有开展电动车的保险业务,但出于安全考虑,市民可以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其实在我看来,这个险种市场是很大的,但由于是自愿购买,多数市民还没有这种认知,所以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得到推广。”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责任险保费太低,出险率太高,风险无法控制。此外,电动自行车的赔偿不“随车随人”,且出险频繁,对于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的工作量也是一个挑战。
采访中,多家保险公司表示,虽然电动车保险市场潜力很大,但由于无法进行联合销售,以及配套系统难以建立,暂时对推出电动车财产险或电动车车主人身意外伤害险,没有任何计划。
消费者缺乏风险意识
目前,电动车保险处在没人管也没人爱的尴尬位置,被业内人士看成一根“鸡肋”。为了探究其原因,记者咨询了一位保险业的资深人士吴先生。“电动车险推行遇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吴先生说:“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消费者对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和事故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抗风险的意识淡薄以及保险行业对电动车险的宣传力度不够。”
吴先生坦言,保险产品要想获益需要达到一定销量,市民对电动车险的认知度不高,自然购买意识也会不强。寥寥无几的客户,很难支撑电动车保险产品,这也导致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推出电动车险。
另外,目前推出的电动车保险产品种类单一,没有给消费者充足需要购买的理由。吴先生建议,“新的电动车险最好能把车主本人包括在内,而不仅是保第三方。”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2009年年初,某保险公司在苏州推出了一款“电动自行车人身意外伤害险”,该险种分A、B、C三个险种,年保费分别为10元、20元、30元,最低保额5万元,最高保额可达10万元。这款保险原本相当惠民,性价比也非常高,但销售了近两年,始终没有打开渠道,因为保险公司的利润几乎为零,所以只能在2010年底暂停销售此险种。而在武汉市,电动车已经超过100万辆,但从2011年武汉电动车上牌之日起,至今仍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仅有10多人。
电动车保险条文应细化
与吴先生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南昌市豫章法律服务所郭宏山律师,他认为:“在现有的条件下,当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时,即便交警将电动车认定为主要责任方,但在责任认定上也往往是被轻判的一方。即便如此,电动车车主能否如约赔偿也无法保证。此外,目前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额是10万余元,而现在电动车保险的保额却不高,存在较大的保额差距。”郭律师说,如果要市民认同电动车险,保险公司就要相应地在保险费率以及理赔细则上做进一步的细化调整,应与机动车保险区别对待。为了推动这项惠民项目,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找到操作上的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