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业网3月13日南昌讯“提价打折”是龙年末尾的一个热点话题,其中,“电商促销大战”以及淘宝网“11·11购物狂欢节”吸引了上亿消费者参与。然而,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对电商价格战调查后得出结论,认定电商大战存在价格欺诈,并曝光价格欺诈的三条“罪状”,促销价高于原价、未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以及电商企业拿自己独有的商品参加比价活动。此外,淘宝网上部分参与活动商品也被指“提价后再对折”。
那么,商家这种“提价打折”行为该如何定义,消费者又该如何进行鉴别?为此,本报特邀维权顾问对此展开探讨。
遇到价格欺诈问题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主持人】
贺于周
【嘉宾】
陶小泉 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邓宾 江西策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万润泉 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消保局局长
“提价打折”涉嫌价格欺诈
新法制报:商家举行的打折活动有很多,但很多消费者参与后发现,到手的商品虽已打折,可相比此前价格基本没有变化,如何定义“提价打折”行为?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陶小泉:这种行为就涉嫌价格欺诈,因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利用虚假打折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这就是一种欺骗。
邓宾:商家这种行为,违反交易诚信原则,这种交易即使成功,消费者也可以要求撤销,或要求相关部门认定无效,因为商家隐瞒了真实的价格信息,很明显这种促销手段是违法的。
万润泉:是不是“提价打折”,首先要进行价格对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里面提到了一条,“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购买前应“货比三家”
新法制报:消费者该如何对这些“真假打折”进行鉴别呢,识破商家的骗局有没有什么窍门和技巧?
陶小泉:我建议做好前期的市场调查,也就是“货比三家”。同样的东西,可以多找几家商家进行对比,不要仅局限于网络销售商或者实体店,多找多看。
邓宾:消费者可以查看商家的销售记录,譬如网络销售商公开的销售记录,参照对比下就可以分辨是不是真的优惠了,这里还要注意一个时间跨度,最好是查找当月或者上月的历史成交记录,与现在打折后的价格进行对比。
万润泉:我们要养成一个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事后维权,这就需要我们事先对商家公布的价格信息进行核实,必要时还可以提前取证。
价格欺诈情节严重可吊销执照
新法制报:消费者遭遇了此类价格欺诈怎么办?有哪些救济途径?维权过程中该如何取证呢?
陶小泉:价格欺诈消费者没法要求双倍赔偿,但可以要求退货,或者要求商家补还差价。说到取证这块,作为监管部门,可以调取商家的销售台账,这样取证难度较小。
邓宾: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但此前消费者应对打折前价格信息进行取证,如拍照,截取聊天记录、销售记录等,还要保存好相关小票、发票。
万润泉: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