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4年2月,九江市民李某因意外交通事故身故,家属发现其投保的寿险附加险未包含意外身故保障,导致理赔金额远低于预期。这一事件揭示了寿险附加险搭配中的常见误区。
事件经过
2023年5月,48岁的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0万元的定期寿险,并附加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李某以为附加险包含了所有身故保障,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2024年1月,李某因交通事故身故,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发现附加险仅覆盖重大疾病,未包含意外身故保障。最终,家属仅获赔100万元定期寿险保额,而无法获得意外身故赔偿。
争议焦点
1. 附加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认为,附加险明确标注为“重大疾病保险”,未包含意外身故保障。
2. 消费者的理解偏差:李某家属辩称,销售人员未主动解释附加险的保障范围,导致其误以为附加险涵盖了所有身故保障。
3. 合同条款的透明性:本案中,附加险条款中对“保障范围”的描述较为模糊,存在误导性。
法律与行业解析
1. 附加险的独立性:附加险与主险相互独立,未明确标注的保障范围不属于附加险的赔付责任。
2. 销售人员的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对免责条款和保障范围进行明确说明。
3. 消费者误区:江西保协数据显示,2023年因附加险搭配不当导致的理赔纠纷占总纠纷案件的23%。
富德生命人寿江西分公司提示您:
1. 明确附加险保障范围:投保时应仔细阅读附加险条款,确认保障范围是否涵盖所需风险。
2. 优先搭配专属附加险:如需意外保障,应选择专门的意外险,而非附加在寿险中。
3. 咨询专业人士:投保时可通过代理人或客服详细了解附加险的保障内容,避免理解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