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超市做事,就得去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在超市做事的萍乡人刘晨(化名)向本报反映,一年一次检查身体,两年一次卫生知识培训,交纳147元的体检费和40元卫生知识培训费用,但收了培训费却不培训,到底是只收费不培训还是变相收费?是合理收费还是超标准收费?本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卫生知识培训被指只收费不培训
质疑:卫生监督所只收费不培训
刘晨是萍乡市区某大型超市的员工,今年过完年,超市主管通知她要交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就要求她离职。为了能继续在超市工作,刘晨在萍乡指定医院做了体检,并交纳了107元的体检费,几天后,她拿着体检发票来到萍乡市卫生监督所领取健康证时,被告知还要交纳40元卫生知识培训费。
刘晨告诉记者,今年1月她领到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但直4月30日,也没有谁通知她去培训。“我有个朋友在深圳一家超市工作,朋友告诉我,深圳的体检费是86元,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工本费10元,培训费10元。”刘晨说,深圳的生活水平远高于萍乡市,但收费却比萍乡市低。
而在萍乡另一超市工作的李姐告诉记者,不要说是在大的超市做工,以前她在一家餐馆里做工也交过培训费,但也没人通知她去参加培训,“这本培训资料我都有两本了”。
日前,记者陪同李姐来到该市卫生监督所,领取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记者看到票据上的收费项目是培训费,一本《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资料》的出版物上没有价格、刊号等相关信息。
卫生监督所:领取培训合格证是自愿
就此事,4月27日,萍乡市卫生监督所法制综合科科长杜江向记者出示了收费的依据文件,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萍发改收费字[201]259文件《关于全市卫生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该文件强调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费控制在40元内,费用包括教材费、课时费和实践操作、场地费,体检等费用。同时,杜江也向记者反映,从业人员不愿意来上课,而领取培训合格证是自愿的。
物价局:收费文件不能作为长期收费依据
5月3日,记者来到萍乡市物价局,该局局长梅彩萍就此事表示,萍发改收费字[201]259文件只是针对2011年4月卫生监督所申请办一次法律法规培训班的收费的批复,并不是长期有效,也不是作为平时收费不培训的收费依据”。
◎文/图 记者黄基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