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男子吴绍萍今年52岁,因为头上有不少白发,端午节前夕,吴绍萍的爱人彭萍兰就从该市志健大药房购买了几盒染发产品给丈夫使用。谁知吴绍萍染发之后,头部出现瘙痒、肿大、视力模糊等症状……因为脸部肿状还未彻底消除,13日,吴绍萍仍在该市三医院接受治疗。
进院治疗时,头部肿成这样
肇事的染发产品
投诉:染发把脑袋染肿仍在接受治疗
13日7时30分,记者来到该市三医院急诊科病房,发现可能是担心染过的头发再次过敏,吴绍萍已经将染好的头发全部都剃掉了。8时许,一名医生进病房查房时,一边用手指按压吴绍萍的头部,一边向记者证实,刚刚进院时,患者的头部肿得很大,目前头部正在慢慢消肿,但脸部的肿状却还没有消退。
吴绍萍家住该市安源区五陂镇长潭村南山院,一直在该市城区卖鱼为生。吴绍萍入院后,妻子彭萍兰一直守在医院照顾丈夫。
彭萍兰向记者介绍,她与丈夫头上都有白发,为了染黑,6月9日上午,她和弟媳罗春梅一起来到该市志健大药房购买了一种名为魔卡牌“海娜花”的染发产品。当天晚饭后,彭萍兰就将该染发产品涂抹在丈夫的头发上,过了约8分钟,彭萍兰用清水帮丈夫冲洗了头部。
10日2时,吴绍萍起床打算进城卖鱼时,感觉头部瘙痒难受,不停挠抓仍不顶事。坚持了一天,11日早上,吴绍萍的头部肿得硕大,脸部的肿胀让他连眼睛都睁不开,东西也看不清楚了。当天上午,吴绍萍夫妇就来到该市志健大药房反映情况,药房联系厂方有关人员将吴绍萍送至该市三医院进行救治。
药房:是过敏反应,已停售该产品
13日,志健大药房一位卢姓执业药师表示,当事人头部出现肿状是对染发产品的过敏反应,是正常的。随后,在卢姓药师的带领下,记者找到该店的老板娘。她表示,当事人到药房反映此事后,药店立即联系了厂家有关人员,将患者送到医院,并由厂方人员垫付了药费。
卢姓药师说,“海娜花”染发产品属于化妆品,已在志健大药房销售两个月了,以前未出现类似现象。为了防止再有使用者产生过敏,目前该药房已停止销售该染发产品。
质疑:药房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在该药房采访时,记者发现一些柜台上仍然摆放着洗衣液等日化产品,作为出售药品的药房,能否出售洗衣液、染发水等日用品?对于记者的质疑,该药房有关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可以卖”,并称营业执照上注明了。
随后,记者在该药房墙壁上找到了该市安源区工商局颁发给该药房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禁止内药品除外)、中药饮片、预包装食品零售,并排挂着的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给该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明的经营范围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禁止内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论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还是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许可证》上,都没有注明该药房可以出售染发产品、洗衣液等日用品。
回应:对消费者合理要求将予以支持
13日上午,该市安源区工商局城郊分局获得这种情况后,该分局主要负责人与执法人员来到志健大药房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责令药房将所有证照复印件提供给工商部门备查。当天下午,该市安源区工商管理局有关领导表示,根据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志健大药房出售染发产品是一种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工商部门将责令药房停止出售该类产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对于受害者提出的合理赔偿要求,工商部门将予以支持。
而针对“药房能否出售其他商品”一事,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介绍,化妆品等日用品不是药房经营的许可范围,但也没有法律规定药房不能出售普通日用商品,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于药房出售化妆品等日用商品,药监部门无法进行查处。
■记者李桂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