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日上午9时,全省11个设区市均顺利开出“营改增”试点相关发票,其中各级国税机关共为试点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0份、涉及金额230.97万元;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网络发票261份、涉及金额172.7万元。此前,经调查核实,全省共确认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约1.46万户。
截至8月1日上午9时,全省11个设区市均顺利开出“营改增”试点相关发票,其中各级国税机关共为试点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0份、涉及金额230.97万元;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网络发票261份、涉及金额172.7万元。此前,经调查核实,全省共确认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约1.46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