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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破获首例恶意欠薪案 老板拖欠20名农民工工资后逃逸

2013-03-14 10:07

   江西企业网3月14日南昌讯 付妍、记者王景萍摄影报道:近日,在鹰潭市月湖警方的介入下,20名农民工终于领回了被拖欠两年多的132620元工资,而恶意欠薪的企业主汤某也已被警方刑拘。13日,鹰潭市月湖警方向社会公布了该市破获的首例恶意欠薪案。

  老板欠薪后逃逸

  2011年6月28日,鹰潭市劳动监察局接到杨海峰等近20名农民工的投诉,反映他们从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6月28日,在广州某装饰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从事装修工作,该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约17万元,老板汤某之后逃匿,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兑现。

  接到举报后,鹰潭市劳动监察局展开了调查核实,并想办法联系到了企业负责人。然而,多次与企业老板交涉,都没有任何结果。最后,鹰潭市市劳动监察部门按照《刑法修正案》规定,依法将此事移交给了公安部门。

  警方千里抓回嫌犯

  2012年10月30日,鹰潭市月湖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此事,对涉嫌欠薪逃匿的汤某进行网上追逃,同时派出专案组远赴广东展开追逃。

  2013年1月17日,办案民警将潜逃在广东惠州已一年半的汤某抓捕归案。经初步审讯,汤某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携款逃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农民工领到工资

  经过鹰潭市多方配合,本月上旬,杨海锋等农民工终于从鹰潭市月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手中,领到了被拖欠的13万元工资,农民工朋友们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牵头组织农民工到劳动监察局反映问题的杨海锋说,非常感谢公安民警侦破此案,让他们最终拿到了被拖欠两年多的工资。

  说法

  刑事打击有利遏制欠薪

  据介绍,2011年5月1日起,规定欠薪入罪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其中第46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鹰潭市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恶意欠薪事件时有发生,但都很难有效解决,原因在于没有法律做保障。这起恶意欠薪案件的告破,对遏制恶意欠薪现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