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叶雯瑾、记者何柳斌报道:9月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奢侈采购,我省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标准,实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每台办公用台式计算机的协议采购商品入库价格不得超过6000元。
办公用台式计算机配置要求为:显示器不超过22英寸,CPU不得超过四核,主频不得大于3.6GHZ,硬盘容量不得大于1TB,内存不得高于DR3-1600,内存容量不得大于4G。独立显卡显存不大于1G,配备DVD光驱,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据悉,这一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三年到期后再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