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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聘用人员同工同酬

2013-02-26 13:28
  江西企业网2月26日南昌讯 近日,江西省人保厅、卫生厅联合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岗位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岗位设置的意见,明确按实际开放床位数、病床使用率等综合因素确定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岗位总量,各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并实行竞聘上岗和动态管理。

  26所县级公立医院试点聘用人员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

  “现在我终于可以被医院聘用为主治医师了,以后晋升副主任医师也有望了,干事更有劲了。”九江德安县人民医院骨科医生陈新平听到县级公立医院新增岗位的消息后兴奋地说。他是2004年从江西医学院毕业来到医院工作,2009年通过中级职称考试,但由于岗位有限一直未被医院聘用,如今还是一个普通住院医师,很多手术都不能单独主刀,技术得不到提升,职业发展空间受到阻碍。

  据悉,今后,江西省13个县的26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的约5300名聘用人员在取得相应职称后可直接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打破了编制内人员才能岗位聘用的束缚,实现了聘用人员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

  为解决县级医院人才“引不来、留不住”问题,江西省对症下药出台文件规定,卫生主管部门应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开放床位数,并实行动态管理。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工作人员岗位总量控制比例为1:1.3-1.7。其中300张床位以下的1:1.3-1.4,300-500张床位的按1:1.4-1.5,500张床位以上的按1:1.6-1.7。床位使用率超过90%的(含90%),使用上限;低于80%的,使用下限;介于80%-90%之间的,使用上下限的算术平均值,各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5%,在专业技术岗位中,医、药、护、技各岗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较高等级岗位向重点岗位倾斜。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

  意见要求,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未达到在岗人员总数85%的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空缺岗位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且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对于特殊紧缺岗位的招聘,可放宽至2:1。

  “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正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慢慢淡化原来的编制管理。”九江市德安县人民医院院长告诉记者,该院现有编制人员460人,聘用人员200人。目前很多聘用的医务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由于岗位不足问题而无法聘用,现在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这意味着将打破人员身份的界限,解决了聘用人员合理待遇问题,拓展了医院可持续发展空间。

  “实施这一改革,一是解决了县级医院岗位不足问题,同时突出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优化了医务人员结构,稳定了医务人员队伍;二是规范了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聘用人员和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江西省卫生厅医管处有关负责人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