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信守承诺,诚心为客户理赔
2013-05-31 13:53
江西企业网讯 2013年4月3日客户王先生因“糖尿病酮症、1型糖尿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在南昌市第三医院住院治疗,于2013年5月3日来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经公司核保核培中心审核材料,以客户未达条款约定的“需持续性的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180天以上”标准给予拒赔处理。
江西分公司接到中心意见后,首席核赔师立即召集理赔人员认真研究案件并组织研讨;仔细查询险种条款、校对相关权威医学资料,发现条款存在瑕疵: 1型糖尿病的定义是指是一种由于胰岛β细胞破坏而导致胰岛素绝对缺乏,具有酮症倾向的糖尿病。而康瑞重疾条款合同中对1型糖尿病下的定义指1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且已经持续性的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180天以上,险种条款定义与医学资料解释存在差异,公司应以医学定义为准。
另外,医院已经对客户做了明确诊断,且客户亦达到公司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因此公司以条款中对该疾病的定义为由来拒赔,既无理论依据,也有违公司对社会的承诺。
基于以上条款与事实,分公司向总部复议建议予以赔付,并整理材料,会同核保核培中心共同形成报告与总部沟通,表明在信守合约的前提下,要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经过前后19次来回的沟通,总公司最终同意了分公司的意见。
平安人寿江西分公司理赔人员始终践行总公司的对外服务承诺:“信守合约,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诚心对待每一位客户,赢得了客户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