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邹才根、记者朱超报道:忘记锁门,小偷乘机而入,盗取银行卡和密码便条,轻松取出1.9万元。5月16日,经宜春市宜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2月13日凌晨3时许,38岁的陈某某路过宜丰县桥西乡柴源村村民曾外生家门口,见其家中未亮灯,猜测家中无人,便起盗窃之意,但见前门紧锁,又没带工具,便有些不知所措。正在此时,曾家饲养的狗对着陈某某大叫,其便捡起石头追打狗,见狗把后门撞开,便壮着胆子,溜门而入。陈某某在屋里找来一根铁棍,撬开卧室门锁,盗得书桌内存放的现金200元和用纸包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1张,并发现用来包裹银行卡的纸条上写有银行卡密码。
当日6时,陈某某持所盗的银行卡和密码在宜丰工商银行分5次取出人民币1.9万元,挥霍一空。3月3日,公安机关通过银行监控录像,将陈某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