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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十年已拿到土地证 浮梁县却未完成征地

2013-02-21 10:08

  江西企业网2月21日南昌讯 2003年,景德镇人杨院生作为浮梁县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客户,出资18万元获得了该县机场大道旁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付款3年后,因不能交付合约中的土地,浮梁县政府和杨院生签订了一份土地置换合同,杨院生也于2007年获得了当地湘湖工业园区内15亩土地的土地证。

  然而,当日历翻到2013年2月,杨院生在苦等了10年后,依然未实际拥有一寸土地。

  
杨院生脚下的这块土地,原本有15亩是属于他的,但如今已经变成了他人临时的沙场。

  ●讲述

  付款十年却未到手的土地

  2003年7月8日,杨院生向浮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支付了18万元钱,用于购买浮梁县机场大道旁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开办“景德镇园生瓷厂”。3年后,由于政府规划变更,杨院生和浮梁县人民政府重签协议,由浮梁县政府为其进行土地置换,将当地湘湖工业基地一块15亩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杨院生。2007年,杨院生拿到了土地证,土地使用期限至2057年。

  但之后的6年里,浮梁县政府一直没有将土地交付给杨院生,年年的解释都是“土地没有实现成功征用”。

  ●说法

  政府特事特办的产物?

  浮梁县中小企业局局长高红忠告诉记者,杨院生当年的购地款付给了浮梁工业园区委员会。在发生规划变更后,该工业园又被上级政府整体接管。浮梁县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对愿意进行土地置换的客户,县政府特事特办,将当地湘湖工业园区内的一些土地出让给客户。

  “其实当时的手续是存在问题的,按正常程序,应该先行完成土地征收和平整工作后,将土地交由土地部门进行出让,客户出资购买后,才能获得土地证。”高局长说,“而当时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在没有完成征收工作之前,就给这些客户办理了土地证,结果后来土地又征收不下来。”

  高局长坦言,当时的县政府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存在不当。

  ●疑问

  买地后还需催促政府尽快征地?

  除了政府方面的原因,高局长认为杨院生也有责任,“2006年土地置换时,有一家企业的情况和杨院生一样,但这家企业的负责人拿到土地证后,其跟进落实的力度比杨院生要大,最终政府完成了征地工作,将土地交付给企业使用。”高局长列举了他预计的几个可能:如果杨院生当年的催地力度大些,县政府领导有可能会更重视,杨院生可能早就获得了土地的实际使用权。

  杨院生感到不解:“一来我拿到土地证后一直有委派家人和县政府联系,二来政府按合同办事去完成征用及交付工作,还需要我们买地人用什么力度去催促?”高局长的回答是:“什么力度就不用我说白了吧。”

  ●进展

  杨院生该何去何从?

  高局长承认杨院生手中的土地证的合法性,但表示,现实是土地证上指定的土地还没有从农民手中征收到,而且还有一部分地被途经的高速公路占用。他曾提出两个方案,一是退款给杨院生,二是再次和杨院生商讨土地置换,政府为其提供其他土地,但因现在的征地成本高出10年前的成本,所以杨院生必须按每亩2万元的标准再补交一笔费用。

  杨院生拒绝了高局长的方案:“我和县政府的合同是依法签订的,我希望县政府能依法履约。即使要再次置换,我也不应该承担再次置换而产生的成本增加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