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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合伙创业最高可贷50万 毕业生自主创业可

2013-08-07 14:44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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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高洁、记者章娜、实习生刘艳报道:8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我省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给予小额贷款支持,对于大学生合伙经营生意,最高可获50万元的小额贷款,而且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据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将根据创业项目、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具体情况确定,但是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而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和期限将根据个人信用状况和实际创业成果评估确定,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合伙经营创业条件的,将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最高限额不超50万元。

  省就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符合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条件的,还将根据企业实际吸纳安置人数、经营状况、经验项目、信用情况和还贷能力确定贷款的规模,但是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为2年。”

  对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业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