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业网4月2日北京讯新华网北京3月30日专电(记者周文林)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28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驳回奇虎360全部诉讼请求。此案在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互联网垄断等行业问题更多的热议。
此次法院判定,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交网络等构成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是全球性市场,充分竞争,360对市场的定义过于狭窄。腾讯并未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而且也未加以滥用,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
虽然目前案件已告一段落,但其引发的互联网垄断等问题,引发了业内更多的讨论。国际知名学者、《连线》杂志创始主编凯文·凯利去年访华时曾就互联网垄断问题表示,在工业化时代,垄断会伤害到客户,引起市场的不平衡,需要反对。但在互联网经济时代,所谓的垄断是在免费服务的基础上慢慢形成的,代表了用户的选择。而且垄断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被下一代产品或下一代科技所取代。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杨华权博士认为,很多行业的企业在发展中都追求能获得优势的垄断地位,垄断并不可怕,从法律角度说,并非要反对企业的垄断状态或垄断地位,而是反对企业利用垄断地位从事不合法的行为。
此次判决引发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是相关市场的界定。有业内人士表示,垄断是否成立,与界定市场有很大关系。对于市场大小的界定及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目前仍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各国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使用的规则和原理还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学说学派,目前尚无统一的法律认定办法。国内企业的竞争在何种情况下应适用于全球市场的界定,今后这一方面学界及司法界应继续深入探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雁北表示,此次案件表明新兴的互联网行业在发展中带有自身鲜明的特点。今后行业要同时关注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解决好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有助于使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与公众期望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