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饶讯 记者姜春报道:今年73岁的上饶县应家乡吉安村村民林平水,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父亲的坟墓会被本乡的人挖了。到8月15日,时间过去了八个月,林平水父亲的遗骸仍不知所踪。“这件事情让我在人前毫无颜面,夜夜难以入眠。”说起这件事情,林平水总是叹气不止,眼中噙满泪水。
◎ 村民
上坟时找不到父亲坟茔
据林平水介绍,他父亲的坟墓就埋在距离他家不到1公里的山上。去年年底,乡农机站站长龚兆勋和邻村浮墩村党支部书记叶水林合伙挖山平整地基。“年前,我听说葬在我父亲旁边的一座坟要迁移,找到了龚站长问会不会挖我父亲的坟墓,对方说挖不到,我也就放心了。”
林平水告诉记者,今年清明节,他和往年一样准备到父亲的坟上烧香祭拜。不料,埋在乡茶场附近山上的坟不见。为此,“我在家里都哭了好几天”。
◎ 回应
已补偿1.7万元
记者随林平水来到现场,看到山边有一块两个多篮球场大的平地,看上去已被推平了很久。据了解,林平水所在林家小组有100多户人家,村民的80多亩山林与乡茶场的山相连。“乡茶场的山,原来是我们小组的,上世纪五十年代,被划到乡里搞茶场。”据了解,从去年开始,龚兆勋和叶水林合伙将茶场的部分山地平整准备出售。
据叶水林介绍,当时都是机械操作,土都被运到其他地方填埋,林平水提出找回遗骸的要求很难满足。事情发生后,为了补偿林平水的损失,在迁移一座坟墓补偿8000元的基础上,也多支付了7000元,后来又给了2000元。叶水林表示,这件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并和对方签了和解协议。
◎ 律师
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叶水林的说法,林平水并不认可。林平水告诉记者:“对方说要是现在不领钱,以后就没有了,我这才在领条上签了字,但我仍要求对方找回我父亲的遗骸。”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江西全灵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长胜。姚律师认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方在没有告知坟墓主人的情况下就将他人的坟墓挖了,显然给他人造成了精神损失。司法实践中,给他人精神造成损失的行为,最高可以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
林平水表示,如果找不到父亲的遗骨,他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