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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再对加多宝申请“诉中禁令”

2013-08-07 14:18

时隔半年,同样的地点和理由,广药第二次对加多宝提出“诉中禁令”申请。

8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广药认为加多宝目前热播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申请法院对其执行诉中禁令,并立即停止其广告宣传等系列活动;而加多宝则认为,广药不尊重事实,6个月内频繁使用“诉中禁令”,在不符合司法规定的必须使用条件情况下,有将司法权力滥用至商业竞争的企图。

听证会上,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就广告发布主体、诉中禁令适当性以及“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依据进行了辩论和证据展示,其中对三方数据权威性和真实性成为双方激辩的焦点。

双方均认为对方的行为给自身经营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加多宝表示若判定执行诉中禁令,将导致其直接损失超过10亿元;广药方面昨日并未在庭上表述其损失可能涉及的范围。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且需进一步证据补充,昨日当庭并未做出结论。

此前的1月31日,经广药申请,广州中院判定对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执行诉中禁令,加多宝撤换了全国范围内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广告等。

“年初诉中禁令的时候,正是春节前凉茶销售最火爆的时候,因为撤换广告、物料损失和违约金等,加多宝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至今这个影响还没有消除。”昨日,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接受《第一财经微博)日报》采访时表示。

冯志敏认为,现阶段又是年中暑期凉茶的旺销季,广药此时再次提出“诉中禁令”,时机选择有明显的借助司法途径实现恶意竞争的企图。

“2012年5月9日,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前,市面上并不存在加多宝品牌的凉茶,因此,即便加多宝所谓的‘依据2012年1~3季度销售统计数据’成立,也应该是包括了王老吉品牌的凉茶和加多宝品牌凉茶。”昨日,广药王老吉代理律师、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旭谈到。

2012年12月8日,国家统计局下属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公布“2012年我国饮料行业1~3季度运行状况分析报告”,在这份全国前三季度饮料行业的调研数据里,凉茶市场中,加多宝占比73.0%,王老吉8.9%,而和其正和宝庆堂分别以4.3%和0.5%排名其后。

根据这份公开数据,加多宝迅速推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这随后成为广药第二次申请诉中禁令的导火索之一。

温旭进一步解释,根据凉茶产品从生产到终端销售需要130天的周期,加多宝公司在数据统计期内,2012年1~9月内,前4个半月是销售王老吉品牌凉茶,而后4个半月由于有上市周期影响,也存在销售王老吉库存凉茶的可能,因此,广告中所说“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说法不实。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广药曾先后在长沙、重庆两地就这同一事由提出对加多宝的不正当竞争告诉,但并未申请诉中禁令。

昨日,王老吉代表律师就此问题回答庭审法官时表示,他们认为三地诉中禁令存在交叉,只需一地批准即可,但他也同时承认,之所以最后才在广州提出“诉中禁令”,是因为“之前1月,广州中院的诉中禁令得到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