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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电池丢失赔偿数额起纷争 “陶老四”托运部

2013-05-13 16:07

  本报讯 记者贺于周报道:托运部弄丢了顾客托运的电池,而针对赔偿数额,双方产生分歧。南昌市民胡女士要求“陶老四”托运部按照电池实际价值赔偿,然而对方却只肯赔偿200元。

  胡女士告诉记者,5月3日,她委托“陶老四”托运部,将一组价值600元的电池从南昌市运至上高县。据介绍,一般情况下,货物从南昌至上高只需两天左右时间,然而上高客户却一直没有收到货物。为此,她赶忙联系“陶老四”托运部。对方才表示,货物弄丢了。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分歧。胡女士说:“托运部只肯赔200元,我的电池价值600元。”

  对此,“陶老四”托运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胡女士托运电池时并未保价,而没有保价的货物一旦丢失,只能以5倍运费进行赔偿。因此,他们同意赔偿200元。目前,胡女士已经向南昌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