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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工程款被人擅自领走 律师称未经当事人同意

2013-05-13 16:07

  本报讯 记者李志强报道:宜春人龙成武和朋友合伙承揽了一家酒店的喷浆工程,谁料一万多元工程欠款却被项目部材料采购员姜武林从项目经理手中领走。“姜武林说我的合伙人借了他1万元发工人工资,但却无法提供借款证明。”谁知合伙人遭遇意外车祸死亡,使得借款一说陷入死无对证的局面。

  万元工程款被人领走

  去年,龙成武与朋友合伙承揽了南昌市长泰大酒店的喷浆施工。龙先生称,因该工程项目投资方违规,有关部门于去年5月27日责令停止施工。

  “工程停工后,我就催促施工方给结算工程款。”龙成武说,至今,与其合伙的朋友分两次共领取了2.3万元工程款,“但目前仍有1万多元还在拖欠着。项目部称,龙成武的合伙人曾向姜武林借款,这其中1万元得扣下来。但龙成武称,合伙人曾专程赶到南昌与相关责任方对质,称未向姜武林借款。

  “当时,姜武林没有借款依据,也没有人证明我的合伙人向他借过钱。”龙成武称,姜武林一直单方坚称借款系两方达成的口头协议。

  此事一直拖着未解决,不料今年2月,龙成武的合伙人遭遇交通事故身亡。“今年4月,工程项目部材料采购员姜武林未经我同意,从工程款中领走了1万元,说是用来抵消我的合伙人向他借的1万元。”龙成武说。

  无法说清借款时间

  9日上午,记者陪同龙成武来到位于南昌市长春村内的长泰大酒店施工工地。据项目部徐经理介绍,龙成武的合伙人去年曾向他提出借1万元,称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我就建议材料采购员姜武林从材料款中挪借给他”。

  对此说法,姜武林表示认同。姜武林补充解释,当时龙成武的合伙人称过两日就还款,因此没有写借条,但没想到一直拖着没还,因担心对方不还钱,他事先叮嘱徐经理代发工程款时扣留1万元抵消借款。

  当记者追问借款时间时,姜武林却连大概的借款月份也无法明确,他表示“不记得了”;徐经理也无法说出发生借款的大致时间。

  律师:未经当事人同意债务不能抵消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亮斌表示,工程项目部与龙成武及其死者之间,死者与姜武林之间,系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前者是承揽关系,而后者是民间借贷。未经当事人同意,债权债务不能随意抵消。再者,姜武林不能提供有效借据,这种民间借贷关系在法律上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