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司机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从赣州去龙南县办事,走赣定高速进入龙南县城时,在高速公路龙南收费站被多收了12元的国道通行费。
“下高速进龙南县城,从105国道走几公里的路程,就交了12元通行费,并由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这种收费模式很不合理。”张先生说。
高速龙南收费站收“国道通行费”被指捆绑收费
反映:上下高速被收取“国道通行费”
4月初,张先生和同事开车从赣州去龙南县办事,在出高速公路龙南收费站时,除了缴纳高速通行费外,还被收取了12元的105国道里仁段通行费。
“走高速的车辆还要交国道通行费?”张先生很不理解,便跟收费员进行辩解,让张先生气愤的是,“收费员说这是上面规定的,不交12元国道通行费就不能下高速。”
无奈之下,张先生交了国道通行费。张先生说,开了这么多年车,从没有看过这种“收费模式”。
探访:不交12元国道通行费不让上高速
4月12日,记者驱车从龙南县上高速至赣州,在赣定高速公路龙南收费站,记者欲拿卡,收费员则表示,需要先交12元的国道通行费。
“为什么上高速还要交国道通行费呢?”记者问。
“我们是根据文件规定来收取的,你从这个收费站上高速,经过105国道,当然要交费,你不交12元钱就不能抬杠。”收费员表示。
记者在交了12元国道通行费后上了高速。记者在高速路收费站上看到如下字样,根据相关规定:“本站代收105国道里仁段车辆通行费。”
其中一份江西省人民政府的文件显示:关于同意撤除105国道里仁收费站并由赣定高速龙南站代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同意撤除105国道里仁收费站;委托赣定高速龙南收费站代收105国道龙南里仁至中村坳一级公路北段的车辆通行费。时间是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