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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补偿当事人5.5万元

2013-08-14 15:06

  本报讯 记者淦丹丹报道:7月12日,本报报道了一位在南昌某高校的老绿化工李荣桂遭遇的养老困境。因为李荣桂的“临时工”身份,单位从未为他办理过社保,他也就无法像普通工人一样办理退休手续。稿件见报后,学校与李荣桂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劳动争议和解协议》,李荣桂获赔5.5万元。

  这份和解协议上载明,“甲方(校方)一次性向乙方(李荣桂)支付社保补偿等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款项共计人民币51815.4元,其余款项和权利乙方自愿放弃。收到约定款项后,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他任何未了的争议和事宜……”

  据李荣桂的儿子李文庆介绍,除了书面载明的51815.4元,学校还另外补偿了3000多元,最后获赔的数字一共是5.5万元。而这一数字则是按照2008年至辞退的工作期间,另外再补了两年时间,一共是7年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