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海峰实习生宋思嘉)经省政府决定,中储粮管理总公司批准,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我省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于7月19日正式启动。按规定,达到国标三等早稻收购价格为每百斤132元,最低收购价时间为7月19日至9月30日。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7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要求江西等5个省(区)在早稻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时,启动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目前,我省早稻收购价格已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为切实做好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省农发行已准备收购资金70亿元,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确定了894个收储库点为执行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据了解,早稻收购质量标准以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至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至47%(含44%,不含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