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贺于周报道:售后部认定手机故障系“人为损坏”导致,却又拒绝出具相关维修单据。日前,南昌市民万先生和杨先生先后向本报反映了上述遭遇。
万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他购买了一部三星牌手机,今年6月初,手机时常黑屏。6月20日,他将手机送至位于八一大道上的售后部维修。次日中午,对方通知他前去取回。“维修人员说主板进水了,却始终不出具检修单。”为此,他拒绝取回手机。然而,数天后对方工作人员又致电表示,维修单已经补好,希望他尽快取回手机。
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市民杨先生。他告诉记者,去年7月底,他购买了一部“LG”牌手机,今年5月,手机开始出现故障,信号十分微弱。为此,他将手机送至售后部维修。“维修人员说检修后发现手机有‘外伤’,属人为损坏导致。”不过,对方同样拒绝出示检测报告。
记者从西湖区消协了解到,7月初至今,消协部门已连续接到手机类投诉多达十余起,涉及手机品牌包括三星、LG、酷派等。投诉都有相似之处,均是售后部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包修,且拒绝出具检修报告。
西湖区消协主任贾飞告诉记者,虽然《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未对售后部拒绝包修是否需要出具检测报告一项进行专门说明,但是《规定》明确要求修理者应当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因此,如果售后部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维修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在维修记录上注明或出具维修单据。如果遭到拒绝,消费者可以向消协、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