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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少数量 消协表示: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

2013-06-21 16:49

  本报讯 贾飞、记者万丽强报道:“多次委托物流托运货物,取货时发现总会少一些,向物流公司讨个说法,对方却不以为然。”6月18日,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称。

  据张先生介绍,他委托河南三门峡一家物流公司,将一批花生、红枣从三门峡运至南昌。“6月11日,南昌银田物流有限公司打电话通知我去取货时,发现少了一包红枣。”张先生说,之前这种情况连续发生过多次,每次取货时发现总会少数量。他找到银田物流公司讨个说法,对方表示工作人员没拿,有问题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就此事,南昌市西湖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减少运营成本,不少跨省物流公司都采取合作的方式运送货物,如果托运货物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消费者既可以找到最初托运物流公司索赔,也可以找到最终通知货主取货的物流公司索赔,两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