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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失窃 业主向物业索赔难

2013-06-18 14:40

  本报讯 记者龚汉斌报道:小偷趁着业主家中无人,潜入房间内盗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件衣服。6月17日,家住省城世纪风情小区1期5栋2单元201室的邓先生向本报投诉称。

  邓先生说,5月19日,他来到该房做阳台防水处理,当天还看见两台笔记本电脑和房间内的一件皮草衣服还在。大约过了几天后,当他再次来时,发现价值3万元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件衣服全都不见了。他赶紧报了案,民警到现场查看后,发现房门并无撬盗的痕迹,只有厕所的窗户打开了,初步推断小偷是从该处窗户爬进来盗窃的。“邓先生认为,小区安保存在漏洞,应该承担被盗的损失,并且还应加强相应的安保措施。随后,他与小区物业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均无结果。

  对此,该小区物业部门的肖经理表示,他也对业主家失窃表示同情。对于邓先生提出的索赔,他认为物业公司有责任,但最多按照失窃损失的30%来承担责任,而且赔偿还将通过减免业主应缴的相关费用来履行。若业主坚持要物业承担全部损失,那业主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