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与腐败查处力度,并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引导,以此净化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然而,近日有人反映,由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以下简称“招投标办”)负责的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废渣处理填埋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公章”,被举报质疑后,有关部门以公章鉴定结果和“失误不影响招标结果”为由,维持中标结果。
委托书和投标文件公章的五角星位置有差异
反映
中标公司公章有问题
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废渣处理填埋工程是赣州市一项民生市政工程,总投资2341.07万元,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该项目的业主单位。该工程于今年1月28日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公司”)、赣州风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赣州三和工程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广东省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公司”)联合体等5家企业联合体参与了投标。最终,三和公司、TCL公司联合体中标。
开标后,东江公司人员向招投标办提出申诉,发现中标人投标资料有问题,三和公司的招标资格标书上委托代理人许某瞬间变成了薛某,并加盖了总部在惠州的TCL公司公章。东江公司人员疑惑的同时,经过比对司法鉴定资料发现,更改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三和公司投标文件上的两个公章明显不同。
申诉后,招投标办介入调查报告称,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不严谨造成了失误,造成投诉人的误会。招投标办拟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停业整顿,暂停3个月进入赣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等处罚。同时,招投标办以公章鉴定结果和“失误不影响招标结果”为由决定维持原中标人的资格,并于5月底下发了中标通知,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三和公司、TCL公司联合体签订了合同。
调查
两份司法鉴定结果截然相反
投诉人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质疑的公章进行检测的资料。在这份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记者看到,委托人提交的检材为:赣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封面以及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两份检材上分别印有“TCL公司”印章印文。经检验、比对、技术分析等过程,该司法鉴定中心认为,两枚印章印文不同。
接到相关投诉后,作为招投标工作监督方的招投标办对此进行了调查。4月19日,该办出具调查报告称,招标人(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对被投诉人《委托书》上的公章进行鉴定,鉴定中心以被投诉人投标文件中的其他TCL公司公章的材料为样本进行鉴定,结论是《委托书》上盖有的TCL公司红色印文是真印文。
两份送检鉴定结果截然相反?对此,招投标办主任黄训刚表示,他们只认可业主单位委托的送检结果,对于投诉人的送检结果不予认可。当记者提出想看业主单位的鉴定资料时,黄训刚表示应由送检人(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然而,该公司副总王兴无表示,该公司虽然是送检委托人,但包括检材在内的资料都由招投标办提供,检测结果等所有资料都给了招投标办,应由该办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