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是儿童的法定假日。今年的儿童节又逢周末,当全国各地洋溢着快乐的节日气氛时,新建县竞晖学校小学3年级的部分学生却被要求照常补课。国家三令五申教师不得有偿补课,为何有人要“顶风作案”?连日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补课老师让学生捂脸离开
反映◆儿童节老师要求补课
5月31日,新建县一位小孩家长周平(化名)向新法制报记者反映:“儿童节到了,我的小孩嚷嚷着要去游乐场玩。我却答应不了他,因为当天老师要求学生照常补课。”
“儿童节也要补课,这有点太不通情达理了!”周平告诉记者,他的小孩是新建县竞晖学校三年级(6)班的学生。5月初,由于小孩成绩不太好,其班主任吴老师点名要求其小孩与班上其他20余名小孩补课。“起初,我不太主张让小孩去补课,但老师三天两头来电话,声称小孩再不补习,肯定跟不上。”后来,周平同意了补课,并交纳了400元补课费(一个学期),每个星期周六按时送小孩去补课。
暗访◆补课被发现竟要学生“掩面而逃”
6月1日10时左右,在周平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位于新建县长麦路的新建县竞晖学校附近一家名叫好孩子的幼儿园。记者进入幼儿园二楼。只见学前班(大班)的教室内,坐着清一色的小学生,年龄均在9岁左右。看到记者的到来,当事老师先是关上了门,后又用移动黑板堵住了窗口。双方对峙十余分钟后,老师终于打开了大门。在小孩的作业本上,记者清晰看见了“三年级(6)班”的字样。通过多方调查,记者确定,补课的老师就是竞晖学校三(6)班班主任吴老师。
令记者意外的是,该教室隔壁的另一间教室内,也有老师在补课。而这名老师非但不开门,还让所有的学生挡着脸,冲出记者的“包围圈”。趁着记者采访吴老师的间隙,这名老师头戴塑料袋趁乱溜走了。根据学生的作业本显示的信息,以及部分家长的说法,该老师姓黄,当天正在为该校三年级(9)班的学生补课。
校方◆曾发短息要求教师不得补课
采访中,吴老师直言不讳地向记者解释补课的原因:“我只有2000块钱一个月,补课是家长有需求,也是为了维持生计”。
“工资低不能成为老师补课的理由,我们会调查涉事的老师。”6月3日,新建县竞晖学校副校长肖正高如是称。一直以来,校方曾三番五次要求老师不得从事有偿补习。肖正高表示,该校三年级(6)班的班主任确实姓吴,但三年级(9)班并没有姓黄的老师。对此,他们将立即展开调查。待结果出来后,再给记者一个答复。
记者问及相关老师在外补课校方是否知情,肖正高予以了否认。并向记者展示了发送给全体教师的短信内容:“接上级通知,近来我县个别学校及少数老师出现违规收费、补课、有偿家教现象,要求全县各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严禁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县教体局◆违规教师通报批评2年不得评优
随后,记者来到新建县教体局,该局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陈志勇也表示,近期,他们也接到了一些教师违规补课的举报。面对部分教师的违规补课行为,该局坚决依据《南昌市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习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试行)》予以处理。按照该规定要求:“对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习的,一律属于违规违纪对象”;“对首次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给予责任人员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清退违规所得,一次性扣除6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2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是聘用人员的,一律给予解聘处理”。
专家◆应合理引导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对此,教育学专家、原南昌航空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罗黎明表示,教师在儿童节补课,不仅背离了“教育公平”的原则,还涉嫌剥夺学生的法定休假权,理应受到行政和法纪的处理。罗黎明认为,一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个别教师唯利是图,违规在家办补习班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非营利性的公益活动。如开展一些丰富多彩寓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益知活动,集中开放一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地情资源馆藏资料库等等,合理引导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同时,要给学生真正减负,家长们也应该端正态度。
◎文/见习记者付强
◎图/记者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