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志强报道:“中介擅自修改了二手房交易示范合同条款,删掉了买方向卖方交款时间这一部分,让卖方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25日,南昌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通过南昌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地产”)卖房时的遭遇。
◎反映 中介删减合同部分条款
刘女士在南昌市中环地产挂了一条售房信息,欲售出位于南昌县的一套房产。3月3日,交易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买方在数日后支付了首付款。3月14日,交易三方一同来到南昌县房管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买方并未支付尾款。”刘女士说。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刘女士于4月8日正式交房给买方。但在当天,买方并未去领房产证。“合同上约定尾款是由买方通过商贷汇到我账户上,买方不领房产证不办贷款,就会影响我拿到尾款的时间。”刘女士说,她最近也刚买了一套房,正等着用这笔钱支付房款。
“我当时致电中介,希望他们能督促买方尽早还款。”刘女士说,对方却回复称:“像这种情况你那天可以不交房的,我们也不会逼你。”
对此,刘女士很气愤也很无奈:因为合同上没有约定支付尾款的时间。后来,她发现“合同有问题”,“中环地产对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昌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监制的二手房交易示范合同进行了修改,删减了示范合同中约定的尾款支付时间一款。”刘女士认为,删减该部分正好影响到她拿到尾款时间。
◎中环地产 删减条款已报备
26日上午,记者随同刘女士来到位于南昌中山路的中环地产。该公司一李姓经理表示,删减示范合同中支付尾款时间的条款,是出于中介公司不能确定商贷或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这一时间是取决于银行方面,“目前各大银行的放贷额度都比较紧张,约定时间也难做到,所以才删掉了这项条款。”
对于删减示范合同的部分条款内容,李经理称:“已经向南昌市房管局报备了。”
◎房管局 将责令中环地产整改
27日,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南昌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刘胜银,其称,中介公司不能随意删改示范合同的格式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一些与合同冲突的情况,会限制中介公司的交易行为,为此在示范合同的最后部分还印制了可供填写内容的横线,用于补充实际操作中的其他约定。
对于中环地产删减交款时间条款,刘胜银表示,如果中介不能确定银行的放贷时间,也不能删减此条款,其表示,将责令南昌中环地产整改,还原被删减的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