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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昨日启动“营改增”试点

2013-08-05 10:00
  本报南昌讯袁大建、记者黄培红报道:8月1日,南昌市青山湖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代开江西省第一张现代服务业(项目为广告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江西省运发物流有限公司顺利自行开出全省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张现代服务业(项目为物流辅助)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第一张网络发票,标志着我省“营改增”试点顺利启动。

  逾1.4万户纳税人试点

  截至7月底,全省共确认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4596户,其中交通运输业5326户,部分现代服务业9270户;已认定属“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2287户,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业户)12309户。

  8月1日零时至9时,全省11个设区市均顺利开出“营改增”试点相关发票,其中各级国税机关共为试点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0份、涉及金额230.97万元;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网络发票261份、涉及金额172.7万元。

  增值税扣除已征税款

  此次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从营业税来看,其征收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除了娱乐业实行5%~20%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计税方法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同一项收入因为分工经过多个生产经营环节要征多道税,因而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是仅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征税,即在本环节计税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已征税款。举例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相应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100元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税金。

  中小企业税负降低

  “大部分中小企业税负降低了,从‘营改增’试点内容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非常明显。”据税务部门相关人员介绍,试点方案规定500万元作为分界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低于小于500万元的企业可以选择作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5%,降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3%。

  一般纳税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才允许抵扣,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税率-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