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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个人网店暂不征税 网友担心商家转嫁成本

2013-03-18 15:49

江西企业网3月18日北京讯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要求所有电商向消费者出具发票。专家称,主要目的是为征税做准备,但征税主要针对B2C电商公司或平台入驻公司。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

对此,不少网民认为,《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网购纳入规范管理轨道,降低交易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方向是对的,但征税细则有待明确。此外,考虑到对中小企业、个人创业的支持,建议对网店征税不要“一刀切”,可按营业额分档次征收,对营业额较小的设立免征额。

利于市场公平

网民“刘晓忠”认为,电商征税之所以惹争议,只因当中涉及公平问题。不征税,则传统零售业受到不公平价格竞争,怨声载道;征税,则会破坏网店价格模式,使买家抱怨,卖家愤怒。到底何去何从?其实大可折中,给予网店较高销售额征税豁免门槛,降低传统零售业的税负。

网民“雅秋山易”认为,网络店面不被征税,老百姓看似从中可以享受低价的优惠,但实际上消费者享受到了多少好处呢?对年入亿元的店铺不征税就是对社会普通劳动者和消费者的不公平。减税是长期趋势,但并不是所有的税都不该收,特别是对超级电商来说,税必须收。当然,网店的征税要有法可依,不能完全照搬实体店面的方式,可以逐渐寻找适合网店的税收体系,也不能操之过急,否则会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

网民“寒寒”认为,理论上讲,只要存在经营和利润,互联网交易就应该被纳入国家税收的整体框架之下。电子商务以及网店的活力绝不是建立在逃税的基础上,那些认为被征税后开网店就会变得无利可图的观点是对电子商务的误读,即便被课税以后,由于比传统商店更快捷、方便、直接以及低成本,网店依旧拥有巨大生存优势。

不应“一刀切”

网民“九江”认为,将网购纳入规范管理轨道,降低交易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方向是正确的;具体操作应区别对待,创业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开办的网店应免征、缓征或减征税,以鼓励创业、扶持就业。管理政策不仅要考虑短期效果,更要考虑长远影响和民众认同接受程度,兼顾经济与社会效益。

网民“刘晓忠”认为,淘宝网是很多年轻人创业的地方,国家应该鼓励和保护他们,而不是用税收令他们的希望破灭。因此,不建议对个体店进行一刀切式征税,比如,一个年销售额达100万元、有6位员工的淘宝店,一年纯利可能只有10万,如果按照目前税种和税率纳税,其税款高达9 .41万元,可能令其无法生存。因此,给予网店较高的销售额征税豁免门槛,并降低传统零售业的税负,才能促进中国商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

担心商家转嫁成本

网民“zhangyi”认为,网店征税后,卖家必然会把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此一来,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消费者。网店卖家是要挣钱的,缴税以后,利润会下降,势必促使他们提高销售价格。

网民“寻找无双”认为,给卖家加税跟让卖家涨价一个道理,估计没有一个卖家会发善心把缴税造成的成本增长完全自己消化,现在的问题是网上的东西会涨多少。要说涨价空间肯定是有的,征税之后,不知道掌柜们会把多少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会不会出现搭车涨价的问题。(史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