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证券时报》报道,日前,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调整部委职能,拟将私募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PE/VC)的监管职能划并至证监会。此举意味着PE/VC将从以往的多头监管变更为单一监管。
2013年2月,证监会发文明确符合规定的PE/VC投资机构可以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但PE/VC等机构主要由发改委监管,在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方面受到较大限制,此次调整可为此清除监管壁垒。
报道称,值得注意的是,推动PE/VC备案制的原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刘健钧已调入证监会基金部。相关人士表示,中编办正在与其商谈,但暂时不会接手监管全部PE/VC,而是先行接手监管一些相对大型的机构。
报道援引业内人士的话指出,PE/VC机构并没有公募业务经验,也缺乏专业团队,短期内不会对A股造成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