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茜 通讯员张林霞)4月18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我省近日出台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推进造纸印染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法、实施火电钢铁水泥行业大气污染减排重点工程等措施,强力推进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考核未通过、整改不到位,由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省政府正式明确了主要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为此加大了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表彰和惩处力度。
据悉,考核结果报经省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设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销授予该地区在环保领域的省级荣誉称号等。
与此同时,监察机关将会同环保部门依照减排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地区,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以环评审批为手段提高环境准入门槛
造纸印染行业是水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加大对造纸印染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完善总量指标审核,从源头控制造纸印染行业污染物新增量。其中,列入省级调度会的造纸印染建设项目确需新增总量指标的,造纸、印染企业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指标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分别不得低于1∶1.1和1∶1.3。
强化试生产及竣工环保验收阶段总量指标审核,对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不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不发放排污许可证。此外,在2013年底前,所有列入国控重点源的正常生产造纸印染企业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实施36个重点工程,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江西的天空将更蓝、城市将更宜居。围绕实施“净空工程”目标,我省扎实推进工程减排,将推动36个火电钢铁水泥重点工程进行大气污染减排:分别为10个钢铁行业脱硫工程、6个水泥行业脱硝工程、3个火电行业脱硫工程、7个火电行业脱硝工程、10个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取消旁路安排工程。据悉,这36个重点大气污染减排工程必须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