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4月8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获悉,总额为500亿元的2013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一、二期(以下简称“两期国债”)从4月10日起开始发售,4月19日结束。
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00%,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41%,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两期国债自2013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
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可流通转让,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百元为起点并按百元的整数倍发售。
江西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13家机构代销两期国债,有意购买者可到上述13家银行网点柜台购买。
作为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两期国债,投资者可在以上3家银行的网上银行购买两期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