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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不再增加事业单位编制 部分单位将撤销

2013-04-05 22:28

  晨报讯(记者 刘洋)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今年本市将完成对事业单位分类的工作,同时严控机构编制,期间不再新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记者了解到,本市已成立市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社会功能,今年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类。

  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作规范、调整,取消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调节或社会中介机构自行解决的事项,政府不再干预;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或经济手段解决的问题,不再使用行政手段;适宜事后监督的不再事前审批。

  行政类事业单位转行政的机构调整形式也将积极探索。能将行政职能划归现有行政机构的,不设置机构;能与现有行政机构合并的,不新增机构;能转为部门内设机构的,不单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的,要在整合行政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设置,不得突破各层级党政机构限额。

  行政类事业单位转行政所需的行政编制也将从严核定。转行政所需的行政编制,不得突破中央批准的北京市各层级行政编制总额。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后,如保留下的公益服务职能较强且无职能交叉等问题,可被调整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如果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已经萎缩,将被撤销。已认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财政部门不供给经费,其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自主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