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星期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张德江: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即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宣读完毕。
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307票,反对509票,弃权127票。宣读完毕。
张德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