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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立“双主体责任”制 确保农水站安全度汛

2013-03-11 14:37

   江西企业网3月1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2013年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我省将建立完善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制。确保农村水电站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据介绍,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实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简称“双主体责任制”)是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做到意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确保农村水电站防汛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此,在汛期即将到来之即,省水利部门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防汛“双主体责任制”,明确安全度汛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运行,不得违规超蓄,严格执行防汛调度、防汛预案及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指挥调度权限加强流域内梯级电站防汛联合调度。

  同时,各地要在汛前对农村水电站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汛隐患排查,对引水设施、启闭设备、备用电源和通信设施以及水电站负责管理的大坝、泄洪设施等进行维护和调试。

  记者了解到,今年汛期,我省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险情报告制度,对每座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人员签订安生生产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