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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忠代表:建议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

2013-03-11 10:38

   江西企业网3月11日北京讯 特派记者秦海峰报道: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吉安市市长胡世忠提交建议,国家应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制度,发挥职务与级别并行工资导向作用,调动基层公务员持续敬业奋斗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06〕22号)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积极解决自1993年以来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但是,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尚未建立,级别与待遇挂钩的政策未能及时出台,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大多仍然按照职务高低来发放,导致目前级别工资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以江西省吉安市为例,2011年公务员工资水平情况如下:2011年吉安市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的年均工资(职务、级别工资之和)总额分别为16280元、13760元、11137元、8750元。科级及以下干部14926人,占公务员总人数的93.5%;在县以下机关工作的公务员14854人,占公务员总人数的93%。

  胡世忠说,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以下主要不足,首先是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偏低,乡科级正职的最高封顶工资2089元;基层公务员工资增长缓慢,以2005年9月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为例,五年间增加工资10944元,年均仅增长7.8%;所以说,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难以调动基层公务员继续敬业奋斗的积极性。

  为此,胡世忠建议,实行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取消科级及以下级别工资的最高限制,冲破科级、处级职务的“天花板”;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标准的级差,缩小公务员调级工资之间的差距,让基层公务员也能获得较高的工资待遇;建立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同步调整机制,让公务员也能作为普通劳动者身份共享国家经济发展、财力增强带来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