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法院司法创新 促全区经济转型升级
2014-12-10 08:51
江西企业网讯 投资软环境是一个地域、一个部门的软实力,体现着干部作风、执政能力、社会风气和对外形象,甚至可能成为一个地域、一个部门发展的瓶颈,制约着工作的推进和社会进步,从而产生基础性、全局性的影响。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应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正确处理好“参与”与“保障”、“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定纷止争”与“案结事了”之间的关系,通过审判执行活动为优化投资软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把握当前社会正处在由一般城市拓展区向现代高品质新区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特殊区情,支持全区产业结构转型,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快速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好纺织服装创意、食品饮料、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案件,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2、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来投资企业的案件,应与住所地、注册地在辖区内外的企业一律同等对待,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依法及时审查立案,公正审理和执行。
3、依法履行职能维护良好法制环境。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串通投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利益、干扰发展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园区和企业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保护合法经营,保障其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完善服务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1、加强企业服务跟踪。建立“送法进企业”常态化机制,就企业在劳动者保护、缴纳保险、环境保护、合同交易等方面给予指导,以司法职能帮助企业提高行业自律水平,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经营纠纷;结合办案主动深入辖区企业,对涉企民商事、行政案件进行重点排查,了解其法律需求,针对经营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民企健康发展。
2、完善畅通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企的案件纠纷,实行接待、立案、审批等起诉手续“一站式”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优先立案和保全,积极做好民营经济案件的风险提示、举证指导、法律释明等,帮助民营企业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损失。
3、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及时调处涉企各类民事纠纷,灵活运用诉讼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不得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和以扣押、追缴等名义变相没收企业合法财产,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轻微的涉企案件,尽量采取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人代表或高管人员,除确有必要外,根据案情尽可能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增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提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的能力,有力有效有序地处理各类影响投资环境建设的矛盾纠纷。树立发展为要、企业为重、服务为先理念,强化法官化解复杂矛盾、做好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化对社情民意的了解能力。
2、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守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底线。健全司法权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肃执法办案纪律,严格执行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措施,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3、推行审判质效建设。以审管办的设立和运行为平台,充分调动各层级主体的积极性,形成权责明确、分工有序、协作联动、目标一致的审判管理合力;积极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探索司法公开新举措,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信,以外部监督促内部审判质效提升。
4、完善责任追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定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外来投资者的意见。及时受理投诉企业对法院司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涉企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擅自设立收。
(李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