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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防癌险:责任让生活更美好

2014-05-14 10:23

  江西企业网讯 (通讯员 黄吉君)我们最不愿意遇到意外、最不愿意摊上大病,因为这些都是击毁美好生活的残酷因素,但同时,这些又是生活中人们最无可预知又无能为力的事,与其每天花时间担心万一不幸降临,自己和家人以后的生活,不如想办法将这些风险转移出去,虽然并不能让你与风险完全隔离,但至少能让亲人的幸福生活不因缺钱而改变。
    
  很多人提到保险都是一种排斥的态度,而在国外,保险基本是人人的“标配”,就像国人给汽车买保险一样。人们愿意一年几千块钱给汽车买保险,为什么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呢?生命难道还不如一辆车重要吗?2012年,中国人寿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险,掀起了一波保障高潮;2014年,中国人寿在康宁的基础上再次推出新险种——防癌险。针对性特别高,对于高发的肺癌、乳腺癌等都有保障,立体化程度增强了。

  以30岁男性投保人李先生为例,保险期间至80岁,20年交,基本保额10万,年交保费1850元,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李先生确诊初次患轻症癌症,一次性获得保额的30%,即30000元,合同继续有效。
    
  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李先生确诊初次患癌症,可一次性获得100000元,作为医保的补充金或收入补偿金,缓解突如其来的家庭财务危机。

  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李先生确诊的癌症为特定癌症,可额外获得保额的30%,即30000元。
   
  癌症康复保险金:在治疗后,李先生还能获得癌症康复保险金,每年给付保额20%,即2万元,最多给付5年,共 10万元。
    
  保费豁免权: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李先生确诊初次患癌症,则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保险期内若李先生身故,可一次性获得所交保费的105%(18岁前为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合同终止。
   
  满期返还金:若李先生生存至80岁期满,返还所交保费37000元,合同终止。

  防癌险一定程度上是又一次升级了的重大疾病险,对面临的风险重点防范,但保费又比较低,比较适合工薪阶层的承受能力。跟普惠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险不同,商业保险让富裕起来的中国人活得更有尊严,在生命消失的时候更体面一些。某种程度上保险是一种理财配置,保卫健康就是保卫财富,重大疾病保险无疑是当下中国除普惠保险外最需要的商业保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