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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金店垄断金价被罚千万 1%处罚结果轻于预期

2013-08-13 10:25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徐岚) 在对6家垄断乳企开出“天价罚单”之后,有关老凤祥等金店涉嫌垄断金价再调查的处罚结果昨日出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最高可罚年销售额10%

今年7月,以老凤祥为首的多家上海金店接受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一事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法规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如果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的处罚结果轻于预期

发改委公布的处罚结果却远远轻于市场预期。发改委表示,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多次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商议制定《价格自律细则》,约定了黄、铂金饰品零售价格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核定价浮动幅度。执法人员调查,这5家金店黄铂金饰品零售牌价全部落在测算公式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并且调价时间、调价幅度以及牌价高度一致。

而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5家金店则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关于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不过“考虑到5家金店在调查前已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并承诺整改,依法对其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

对于发改委的这个处罚结果,普通消费者的反应也并不一致。在老凤祥买过黄金的市民张阿姨表示,金店一起操纵物价的行为分明就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她知道消息后感到异常愤怒和失望,而政府对此类垄断物价的违法行为应该像外资乳企那样严惩,而不是按照最低标准草草了事息事宁人。

市民刘先生则认为,这次曝光对于这些国内黄金市场的龙头老大们也是一个反思和改善的契机,在民族品牌与外来品牌的竞争日益激烈下,大家也要给这些百年老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