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喻云亮报道:5月31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获悉,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南昌市出台了《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办法》。《办法》规定,来南昌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在3人以上(含)的,给予200-400万元的启动资金资助。
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南昌市于近日出台了《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办法》。《办法》共有5个章节16条,明确了出台目的、适用对象、激励政策、申报认定程序等内容。《办法》提出,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创新扶持、创业支持、引才奖励、所得税奖励、住房优租、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一卡通优惠待遇等。
《办法》明确了适用对象,分别是来昌工作或服务,且在南昌市市域内创新创业的8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或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的工作经验并在其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世界500强、国内200强企业的工作经历并在其中担任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1年以上的经营管理专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其技术或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有市场潜力的创业者;在某一技术工种上拥有国内领先能力水平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经评审认定的优秀创新创业者。
据悉,优惠待遇包括对获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一次建站补助50万元;对获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100万元。对来南昌市创业的,根据其创业项目等级,给予100-300万的启动资金资助,按项目进展分期拨付。对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在3人以上(含)的,给予200-400万元的启动资金资助。依据高层次人才的申请和其创业项目的需求,可由市属风险投资公司给予项目实际投资总额25%的股权投资,投资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引进来更要留得住。《办法》提出,凡来南昌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租用政府人才公寓,一般不低于100平方米。凡来南昌市创新创业的院士或者相当于院士的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助100万元;对国家级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的人才,给予安家补助50万元;对省级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的人才,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凡来南昌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昌市工作满3年并在本市购房的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按购房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